為保障消費品安全和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,國家質檢總局18日召開了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啟動會,力爭在2015年底前形成送審稿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審查并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。
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梅克保在會上介紹說,消費品是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特殊產品。開展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,就是要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對消費品安全的監管,減少和防止消費品安全事故的發生,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。
他說,這次立法研究,要注意處理好與現行的產品質量法、食品安全法等的關系,消費品安全法不是要打破現有的法律框架,而是要與其他法律法規相互銜接,不能重復,更不能沖突。同時,既要吸納國際通行做法,也要考慮中國企業的實際狀況和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,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消費品安全監管制度。
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、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湯萬金說,消費品安全法在立法內容上要抓住三個方面:一是責任主體方面,既要包括市場主體,如消費品生產、銷售、儲運企業等主體的范圍和責任,還要包括監管主體的范圍和責任;二是在歸責原則和損失賠償方面,要明確各類消費品安全事故適用的歸責原則,并在確定的歸責原則基礎上,進一步明確損失賠償的適用依據和標準;三是在行政監管方面,要進一步對監管部門的職責明確界定,建立消費品傷害監測、風險監測和評估、風險預警和召回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等行政監管措施。
本文關鍵詞:消費品安全法 質檢 食品安全